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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12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 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行为 根据教育厅浙教电[2012]192号文件要求的 统一部署,现就公司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 相关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一、“打非治违”的时间:此次校园“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2年6月13日起至2012年9月1日止。
二、“打非治违”的重点
1. 集团班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1)学校班车的安全管理。
         集团班车的主管部门和主管责任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强化对校班车车辆情况的动态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系统化、常态化和制度化的教育机制。要针对班车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在认真摸排的基础上,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2)校班车车辆 检查的重点内容:
A 车辆 是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B 、校班车驾驶员是否有超速驾驶校车现象;
C 、校班车驾驶员是否每天检查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安全技术要求状况;
D 、班车 车辆 是否按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E 、班车 车辆 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做好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
F 、校班车驾驶员的驾驶资格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无犯罪记录;
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仔、彻底的检查。除检查锅炉、图书馆、员工宿舍、食堂等重要场地外,重点是:
     (1)是否有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是其它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2)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擅自关停;消控人员是否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等现象;
      (3)是否未经过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消防设施; 
      (4)是否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与储存其它物品的场所、或是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且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现象等。
 3 配合质检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集团职能部门要通过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并配合质检部门对学校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各类特种设备有效运转与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氛围。
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不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载体,更是学校上水平、上层次的必然要求。因此, 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引导师生从维护校园稳定、促进学校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以实际行动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分管领导要根据通知精神和要求,组织、部署本部门的“打非治违”工作,落实具体的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把工作做好。
 2 、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层层落实校园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
 3 、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分别于6月18日和9月3日前将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小结和总结报送综治办。
联系人:寿玉琴,联系电话:86735915,邮箱:bwc@zufe.edu.cn
 
                 
   浙江财经学院校园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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