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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1-06-03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为加快我省教育信息化步伐,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各级教育管理部门提供科学管理与宏观决策的信息支持和服务,经省教育厅研究,拟组建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现将推荐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是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是非常设学术机构,接受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开展教育信息化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接受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咨询,就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根据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为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和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和评估服务;

(四)组织和开展对国内外教育信息化发展和应用等重大课题的跟踪和超前性研究,组织专题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活动;

(五)指导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教育新模式的探索工作;

(六)编制并发布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年度咨询(评价)报告。

三、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委员组成

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包括三方面的专家:省内外教育部门从事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专家,省内外教育部门从事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管理的专家,信息化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熟悉信息化发展并热心教育工作的专家。

四、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信息化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教育信息化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教育信息化相关领域的技术、经济、法律、管理和国家政策及标准规范,思想活跃,原则上具有教授职务(高等学校外的专家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两院院士、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优先入选。

五、推荐材料

(一)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

(二)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证明;

(三)个人所获省部级以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含省部级);

(四)其他说明材料。

六、其他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部门合适人选的推荐工作,并于613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一式2份)报送到人事处团队办,地址:行政楼306室,联系人:老师,电话:8755 7036,同时请将电子稿发送至:szgl@zufe.edu.cn

附件: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人事处

O一一年六月三日

上一条: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2011年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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