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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国庆长假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10-01 点击: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国庆长假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公司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通知,现就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再次通知如下: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纪委、省委的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浙纪发〔201316号)要求,认真落实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规定。确保国庆长假期间不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的行为。

校纪委

2013930

 

上一条:转发《关于下沙校区绿化养护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2013年国外原版图书及教材展览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