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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在全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 》的通知

时间:2013-07-05 点击:
                     关于在全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
伟德bevictor中文网页纪[2013]9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公司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领导的指示要求,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整边改边见成效的要求,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浙纪发〔2013〕11号)要求,在全校领导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对象
全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
校纪委委员、纪检监察部门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再重复参加。
二、清退范围
此次清退的范围是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收受的会员卡。
本通知所称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自费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会员卡除外。
三、清退时限
全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持有属于清退范围会员卡的,必须于2013年7月20日前自行退回。
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于2013年7月20日前,由本人填写《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报校纪委,校纪委汇总后报省教育纪工委。
 
各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清退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零持有、零报告”要求和清退时限,认真做好清退工作。
 
联系人:陈明,13858194155;王永辉,13575728371
纪监办邮箱:zjjs@zufe.edu.cn
 
附件:
《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校纪委
二O一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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