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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初拟2013-2015年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的通知

时间:2013-04-26 点击:

关于初拟2013-2015年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活二级单位(部门)加快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快高水平财经大学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程,学校决定实施第二轮(2013-2015年)目标管理责任制。现就初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部门)在初拟2013-2015年目标管理责任书时,应结合学校未来三年的总体发展目标,分析优势、寻找差距,自加压力、主动发展,拟定一个能在本单位(部门)起到凝心聚力、催人奋进作用的发展目标。

二、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下发的《任务下达初步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填写XXX公司(部)未来三年拟完成的目标任务量一览表》(附件1),初拟《XXX公司(部)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1.初拟目标任务的方法以因素法为主、基数法为辅。按因数法初拟任务时要充分考虑学校投入、学科专业、团队队伍、员工规模等实际情况。按基数法初拟任务时可适当调减正常在研的教学科研重要课题,在建的质量工程数或正在培育中的重要人才等。前三年在国家级科研(教学)项目和奖项、一级A类期刊论文、省级以上员工挑战杯奖项等方面绩效欠佳的学院,要加速发展,争取突破。

2.指导性指标应有较大挑战性。指导性指标是指由教学单位自设且未列入指令性指标体系的指标,其范围是本科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团队、团队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等方面的国家级层次重大指标。集团将在终期考核中增加相当比例的权重分,如不主动申报自设指标,既使完成也不计或少计考核权重。

三、对非教学单位的要求

非教学单位初拟XXX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3),并须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具体要求如下:

1.指令性目标设计要求。①根据部门职责,结合两级管理改革的要求,逐项列出三年内必须完成的专项任务。②发展性数量指标应保持年均1015%的增长速率,控制性数量指标应至少维持在现有水平或保持年均12%的递减速率。③对部门自身建设也应提出目标。

2.指导性目标设计要求。由部门自设,应有较大挑战性,分为两类,一类是总量增长率在50%以上的关键性定量指标,一类是未列入指令性指标体系但又对学校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指标。

3.管理特色与创新项目设计要求。与各学院目标直接联动的职能部门要提出具体的服务措施和活动安排,其他部门也要积极为各学院实现各项目标创造条件。

四、其它

各单位(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教学单位提交附件12,其它单位提交附件3的时间为5316时前,电子文档发送到:dfg@zufe.edu.cn,纸质文档(需盖公章)交至行政楼612办公室,联系电话:86735722  联系人:颜建勇、戴栗军
    附件1:XXX学院(部)未来三年拟完成的目标任务量一览表
    附件2:XXX学院(部)目标管理责任书
    附件3:XXX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
   

校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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