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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参评对象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03-15 点击:
关于推荐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参评对象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教育厅决定开展2013年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现结合公司实际,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及名额

推荐浙江省巾帼文明岗 1个。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在女性为主体(占50%以上),且推报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的处、科、室内推荐;评选条件参照《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浙巾双协〔20092 号)文件精神执行。

经初步摸底,公司符合该条件部门有:工会、财务处、会计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东方学院和成教学院等6个部门。

三、有关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部门,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认真填写《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见附件2),于2013322日前报人事处(行政楼304室),电子稿发rsgl@zufe.edu.cn,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7557038。主要事迹一栏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

 

附件:1. 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2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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