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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行五星级管理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03-11 点击:
关于推行五星级管理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公司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行五星级管理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组〔2012〕45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7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五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行五星级管理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深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握好以下要求:
    1、坚持层层推进。星级评定总体参照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整改提高的方式进行,今后每年开展一次,形成制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年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提高,服务功能有新提升。
    2、加强分类指导。按照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指标,结合实际,客观公正进行定级,分星级抓好整改提高。
    3、突出动态激励。基层党组织的星级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争先进位的内在动力。
    4、扩大群众参与。把群众认可作为评定基层党组织星级的重要标准,在星级评定、整改提高等各个环节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吸收群众参与,确保评星结果充分尊重和反映民意。
5、重在取得实效。要合理确定星级管理的步骤、程序和要求,具体可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保证五星级管理工作推进有序、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二、评定标准和目标
五星级管理的主要指标,参照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星级评定标准,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二级党组织和教工党支部星级评定参考标准见附件1,员工党支部星级评定参考标准见附件2)。评定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95分以上为五星级,90—94分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60分以下无星。力争到2017年,形成一批有一定影响力、服务特色明显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有9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三星级以上、建成基层服务型党组织。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一级评一级的办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公司党委的星级评定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党支部的星级评定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组织部署。年底或次年初,部署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星级评定工作。
2、评定星级。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等程序开展:基层党组织根据星级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对基层党组织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开展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教职工党员、群众参与测评率要求分别不低于教职工党员数、群众数的70%,员工党员参与测评率要求不低于员工党员数的50%,员工群众参与测评率要求不低于员工群众数的10%);成立考评工作组,对照星级评定标准进行考评。综合自评、测评和考评结果,按照“考评综合分=党组织自评分×20%+党员群众测评分×40%+组织考评分×40%”,计算出综合考评成绩,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和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情况,确定星级等次。星级评定要严格标准,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严格控制五星级党组织比例,一般不超过10%。
3、星级争创。星级评定后,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扎实做好整改提高工作。五星级、四星级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三星级党组织重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推动全面提升;二星级、一星级党组织重在弥补短板、改进工作、实现增星晋级;无星级党组织重在突破瓶颈、破解难题,按照“选优训强一个好书记、研究谋划一个好思路、建立完善一套好制度、建设管理一个好阵地、健全落实一个好机制”的目标集中推进整顿转化。
4、督查考核。通过整改提高后,由上级党组织对下辖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星级争创工作适时开展督查考核和星级复评工作。主要看基层党建工作是否得到新的加强、党组织服务功能是否得到新的提升、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较好解决、党员群众是否真正满意,督促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轮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公司党委要加强领导、认真谋划,要注意把五星级管理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其他工作和载体有机结合起来,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结合起来,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完成本单位、本部门中心任务提供坚强保障。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公司党委请于3月20日前将二级党组织的《浙江财经学院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自评表》、《浙江财经学院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满意度测评汇总表》,以及所属党总支(党支部)的《浙江财经学院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汇总表》报送组织部,并发送电子表至zzb@zufe.edu.cn。
联系人:林凡,联系电话:87557034。
 
 
附件:
1、浙江财经学院二级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
2、浙江财经学院员工党支部星级评定参考标准
3、浙江财经学院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自评表
4、浙江财经学院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满意度测评表
5、浙江财经学院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6、浙江财经学院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汇总表
7、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
“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中组发〔2012〕18号)
 
                                                                      
                                                                             党委组织部
2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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