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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二〇一三年一月份工资发放的说明》的通知

时间:2013-01-07 点击:
关于二〇一三年一月份工资发放的说明
各位老师:
根据浙人社发[2011]22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公司将在二一三年一月份工资中调整在职教职工的工龄补贴,增加15元/月工龄补贴,从 2013年1月开始执行。
请各位老师查收,如有疑问请联系: 
人事处:0571-87557037    吴老师
财务处:0571-87557082    阮老师
 
                                 人事处、财务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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