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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团队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2-11-20 点击: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团队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全省高等院校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加强高等学校之间的学术交流,共享优质学术资源,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及浙江省高等学校团队培训中心文件要求,开展2013-2014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团队格申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省重中之重、文科基地;“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均可接受C类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授(或副教授)可申请成为C类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两年主持并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并有可支配的经费。

2)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一级刊物2篇或权威刊物1篇或有专著出版,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3名)。

3、申请担任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可参照上述要求,适当放宽。

4C类访问学者导师一般应是硕士生导师或省级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5、导师必须在职在岗。本校导师不接受本校教师访学。

二、各二级学院(部)要确定拟接收C类访问学者的导师及其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接收人数。往年已经申报的导师,仍接收2012-2013年度省内C类访问学者的,须重新申报。

三、请各二级学院(部)将《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附件1)及《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统一汇总后于20121220日前报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755 731688316),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附件:1.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

2.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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