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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浙江省教育厅资助项目结题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2-09-11 点击:

各单位、部门、项目负责人:

集团将受理2012年下半年省教育厅项目结题,并对逾期未完成的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超期在研课题负责人请在本次结题受理时间内办理结题手续,成果须与项目申报书中填写的预期成果一致。未在本次受理时间内办理手续并结题的超期课题,其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项目;其他在研课题负责人请认真做好课题研究工作,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项。

二、课题负责人登陆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填写、上传“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并由部门管理员审核上报。完成后打印结题报告和成果(结题报告、成果复印件各一份。)报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审查盖章后上报科研处。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zjkysz.cn/index.php。(2008年以前立项项目无需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

三、课题结题受理截止时间:10月9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做好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做好迎接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