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教师通知 > 正文

转发《关于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11-08 点击:
关于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公司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2011年“廉政文化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伟德bevictor中文网页院纪〔2011〕5号)要求和安排,学校决定于11月9日下午组织领导干部赴浙江省警示教育基地——浙江省第六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时 间
2011年11月9日(周三)下午13:30,下沙校区南大门上车出发,统一前往。
二、地 点
浙江省警示教育基地——浙江省第六监狱
三、参加人员
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副处以上调研员,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东方学院各部门正职领导干部,以及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公共事务管理处、校园建设处等部门重岗重职人员(重岗重职人员名单由相关部门确定并报校纪委)。
四、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由校纪委统一安排车辆,从下沙校区出发,参观活动结束后统一返回下沙校区,不提倡自行开车前往。
本次活动要求参加人员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困难不能参加的,请在11月8日16:00时前向校纪委请假。
联系人:吴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87557163
                                                                                 校纪委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推荐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公司2011年公积金调整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