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教师通知 > 正文

转发《关于2011年第二次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1-04-26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文件(浙国协发[2011]4号),2011年第二次BFT考试定于201176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申请出国进修的培养人员。
2.
拟前往国外长期(三个月以上)培训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
3.
评定职称,需外语成绩的人员。
相关政策连接:《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九)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4.
已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希望BFT高级证书的人员。
5.
参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FEC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6.
参加国家审计英语考试(AET)合格,希望BFT证书的人员。
7.
申请到荷兰社会科学研究院(ISS)、荷兰国际航空与地球科学研究学院(ITC)学习,需要通过BFT高级考试的人员。
8.
其它希望检测外语水平的人员。
二、考试语种和科目
考试语种为英语,包括笔试、听力和口试三个科目。
考试对象中的(4)、(6)类人员可只参加听力和口试考试。
考试对象中的(5)类人员可只参加口试。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日期定于201176(星期六)。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如下:

900930

9301100

1300

四、考试点报名处

报名地点:浙江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服务台)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63

联系人:曾 鸿 电话:0571-88394292 邮编:310005

五、其他事项

1、中长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高中级考试,并达到高级要求。

2、考生每人交报名费200元,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照片背后请注明姓名和单位,考试成绩未合格人员照片不再退回。已报名但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名费。

3、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1176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考点报到,参加考试。

公司需参考人员请按以上联系方式自行联系报名和考试。

附件: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报名表.doc

人 事 处

2011426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1年杭州市社科规划“杭商研究”专项课题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09届和10届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