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教师通知 > 正文

转发《关于组织2016年第一次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水平考试(BFT)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6-04-08 点击:
关于组织2016年第一次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水平考试(BFT)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关于组织2016年第一次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水平考试(BFT)的通知》要求,2016年第一次BFT考试定于20166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申请出国进修的培养人员。
    2.
拟前往国外长期(三个月以上)培训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
    3.
评定职称,需BFT外语成绩的人员。

4.已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希望BFT高级证书的人员。
    5.
参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FEC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6.
参加国家审计英语考试(AET)合格,希望BFT证书的人员。
    7.
其它希望检测外语水平的人员。
   
二、考试语种和科目

考试语种为英语,包括笔试、听力和口试三个科目。

考试对象中的(4)、(6)类人员可只参加听力和口试考试。

考试对象中的(5)类人员可只参加口试。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日期定于201664日(星期六)。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如下:

科    目听   力笔    试口    试时    间9:00—9:309:30—11:0013:00—

四、考试报名及时间

1.全国实行网上报名:考生从201641日起至420日须登录全国BFT考试网站(http://bftchina.tcsafea.org/),按规定程序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后,在201641日起至420日期间登入浙江省继续教育网(www.jxedu.com.cnBFT缴费入口缴纳考试费(人民币200元)。达到免笔试要求的考生,请携带相应的证件原件到浙江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继续教育院)窗口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再登录浙江继续教育网进行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地点:浙江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继续教育院)

(杭州市古翠路50号浙江省人力社保大楼四楼428办公室)

联系人:许芝华 电话:0571-88394292

3.缴费确认后的考生,请于考前一星期登录全国BFT考试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其它事项

1.中长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高级考试,并达到要求。

2.已报名缴费但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费。

3.考后45天,可登录全国BFT考试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考试结束80天后,获得证书的考生请至杭州市古翠路50号浙江省人力社保大楼四楼428办公室领取证书。

4.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1664日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军人证件)到指定考点报到,参加考试。

请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做好本次考试组织工作,参考人员按要求联系报名和考试。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648

 

上一条: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山区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防范诈骗的通知》的通知